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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装声称预防疾病 保健水果不构成欺诈
水果的外包装上称,水果有"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等保健功能,市民认为这纯属虚假宣传,便将销售水果的超市告上了法庭。记者从杨浦法院获悉,自今年4月以来,该院已审理了多起类似"苹果案"、"香梨案",消费者都因质疑水果外的包装内容而要求退一赔一。但法院最终判决,此举并不构成欺诈。
今年1月31日,市民许先生到长阳路上某超市分别购买了4箱富硒苹果、香梨和桔子,其中苹果和香梨总价各为115.20元,桔子为91.2元。在苹果的外包装盒上,印有"经常食用富硒苹果可以提高人体抵抗疾病能力,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等宣传内容,而香梨外包装盒上印有"经常食用具有清热化痰、防癌美容等功效"。
对此宣传,许先生认为纯粹是虚假内容,便于今年3月10日提起诉讼。他认为,根据有关规定,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此外,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如延年益寿等医疗术语、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以及无法用客观指标评价的用语,而超市销售的产品却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构成欺诈,所以要求法院判决超市"退一赔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苹果和梨作为一种人们日常食用的水果,其对人体健康的功效不仅见诸于各种书报杂志,也为大众所熟知,许先生作为一名消费者,其对苹果和梨的食用功效应有一定的认识。超市销售的苹果在外包装上宣传其保健功效,即使有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食品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但并不因此构成欺诈,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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