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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12月25日,在由经济日报社主办的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保护高层研讨会上,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官员、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等在内的人士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问题及操作性进行了全面探讨,认为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待加强。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企业不重视商标注册,有些企业以原料名等通用名申请注册而未被注册;一些企业的商标当初未注册,但在使用过程中获得了驰名度,从而引发了企业间的商标纠纷。今年以来,国内涉及到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纠纷案、侵权案逐渐增多,发生了如惠而康、小肥羊、中化等多起诉讼和维权行为。由于各地执法部门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认识不一,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认识不清,导致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不力,影响了相关企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市场经济环境。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升指出,明年,国家工商总局将继续加大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并将加大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明年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三大重点之一。由于我国《商标法》重点是对注册商标进行保护,对未注册商标保护较弱,因而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存在误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案审委员会副主任杨叶璇认为,驰名商标是客观存在的,是市场形成和消费者认可的,因此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于法有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孔祥俊认为,《民法》的适用原则是,凡未明确规定的,特别是一些新的市场问题,可以按原则性规定处理,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出现的种种新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认为,虽然我国对商标实行的基本上是以注册在先、申请在先的保护原则,但同时也对未注册商标提供了适当的保护。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可以直接根据《商标法》来加以保护。
正是由于各地法院、工商局等部门一直以来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认识不清,缺乏操作经验,思路不清晰,导致包括小肥羊等在内的“非注册驰名商标”企业走上了一条艰难维权道路。
北京大学法学院韦之博士指出,在商标这个汪洋大海里,主要是由未注册商标组成的,就算我们注册了2300万个商标,仍然是个微不足道的数字。商标保护的主战场应该是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今天能走到这一步,说明我们的经济发展了,我们的法制进步了。而且,通过《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未注册商标,简单地说是从一种形式上的正义走向了实质上的正义。
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占海介绍说,小肥羊自1999年成立并火暴市场以来,各地的小肥羊就此起彼伏。但在其维权路上,虽然北京、新疆等地法院裁定了小肥羊获胜,但也有些地方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因此,让“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明确起来,对于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真正拥有者来说,其维权的力度可以更大,腰可以挺得更直了。
来源:壹食品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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