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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专利”小议
近来,有人针对我国专利申报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宣称现有庞大数量的专利中,有近50%应当称之为“垃圾专利”,对此我们举双手表示赞同。
就罐头行业来说,近几年因为“专利”而闹出笑话,甚至企业之间矛盾重重,产生“敌对情绪”的事件不在少数。在所谓利用“新技术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中尤为严重。例如方昕午餐肉罐身易拉式罐头,是70—80年代从国外传入我国,在全国普遍采用20多年,而有的企业在进行小改小革后即申报了专利,专利审批部门自以为是地照样批准,专利发布后,这家企业即可以要侠其他已生产该产品数十年的工厂,以“侵犯专利”相告。在这种不正常专利制度下,乱七八糟的专利盛行开始,许多企业都以此保护自己,例如:我的罐子高一点你就不能用,形状变了一点即是专利,罐头瓶外型设计稍有变化,便我独家所有等等。其实这种降低门槛,闭眼认定“专利”的方法,不仅没有起到保护企业的目的,反而阻碍了行业的发展,有损民族工业的形象。另外,在这种“专利技术”的导向下,弄得企业左右不是,花了精力又赔了钱,最后也不一定能真正得到“保护”。
对于“垃圾专利”或叫“问题专利”,有人还矢口否认,我想这种说法只不过是政府官员们文过饰非,自以为是罢了。
中国需要真正像样的“专利”。
作者: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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