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罐头工厂代号管理办法》的精神,经中国罐头工业协会授权,四川省罐头食品行业协会负责四川罐头生产企业工厂代号的管理工作。 根据各厂申请及报来的材料,四川省罐头食品行业协会组织罐头工厂代号考评专家组对各厂进行实地考察后,上报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经中国罐头工业协会批准,各罐头生产企业已与中国罐头工业协会、四川省罐头食品行业协会共同签订了《中国罐头工厂代号使用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罐头工厂代号的使用,现将四川罐头生产企业工厂代号予以公告,凡未公告的罐头生产企业无权使用中国罐头工厂代号,敬请广大经销单位及消费者注意识别。拥有代号的企业不得将工厂代号转、借、租等,如发现违规,则按工厂代号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以下企业拥有中国罐头工厂代号: 成都康迪食品有限公司T1 成都市美宁罐头食品有限公司T3 四川天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T4 达州市食品罐头总厂T5 四川省美宁食品有限公司T7 四川巴山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T8 上海梅林正广和(绵阳)股份有限公司T9 四川省汇泉罐头食品有限公司T11 泸州市高金罐头食品有限公司T13 四川天马罐头食品有限公司T16 苍溪县广益食品有限公司T17 四川宝龙罐头食品有限公司T18 四川佳意美食品有限公司T19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200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