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罐头工厂代号管理办法》及《中国罐头工厂代号使用协议文本》的规定,湖南省食品罐头行业协会根据各厂申请及报来的材料,组织罐头工厂代号考评专家组对各厂进行实地考察后,上报中国罐头工业协会,经中国罐头工业协会批准,下列企业拥有中国罐头工业代号: 1、湖南李文食品有限公司P1 2、湖南洞口辣妹子食品有限公司P3 3、湖南省邵阳市第二罐头食品厂P7 4、长沙金果罐头食品有限公司P8 5、常德市汇美食品有限公司P9 6、湖南雪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P10 7、新宁家家红食品饮料有限公司P12 8、永州市泉辉罐头食品有限公司P16 9、武冈市罐头食品厂P17 10、湖南熙可食品有限公司P18 11、永州都成罐头食品有限公司P19 12、岩下荣祺食品(湖南)有限公司P26 13、湖南省湘南罐头食品厂P27 14、湖南金果果蔬食品有限公司P28 15、湖南新邵陇西城食品罐头有限责任公司P29 16、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P37 17、炎陵县供销社食品罐头厂P41 18、炎陵县清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P43 19、湘阴振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P38 20、株洲市华为食品有限公司P21 21、湖南雪峰食品发展有限公司P2 22、湖南洞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沅江食品厂P23 23、湘阴县天湖食品罐头有限公司P5 凡原有工厂代号的企业自动取消,不得在市场上流通。拥有代号的企业不得将工厂代号转、借、租等,如发现违规,则按工厂代号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2004年10月11日 |